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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5,100,43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8.25亿元,再创新高。核心业务持续增长,线上业务取得突破,新赛道业务加速推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苹果、三星、华为等头部厂商保持深度、友好的合作,牢牢占据智能终端销售市场头部位置和领先的市场份额。公司通过在全国设立的25家分公司,构建了强大的信息系统、快捷的物流网络、完善的商务支撑平台和售后服务系统,服务超过2万家客户,触达超过8万家门店。通过精细的网格渠道管理和优秀的客户关系,市场销售份额长期保持前列。
苹果业务:公司是苹果中国区核心代理商,涵盖OTC、MONO、APR、CES、OnlineChannel多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零售阵地的基础盘持续稳固,零售门店质量持续提升,并探索了新零售的创新业务,门店数量开设授权专区店1,800余家,授权专卖店超1,000家;同时,是京东平台上苹果品牌最大供应商。
三星业务:公司是三星中国区最大国代商之一,在国内市场份额领先,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拓展管理门店241家,管理门店总数达到2311家。
华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升级授权店,提升授权店SI形象,以更高体验水平面向消费者服务,整体开设授权店(HESR+HES)约1,400+家。同时,公司在山西太原开设的华为智能生活馆保持新能源汽车销售业务。
海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并进行了战略聚焦,以深圳为中心,与香港联动,整合国内外一、二手产品资源,构建了有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布局手机贸易业务,建立汽车平行出口平台。
在官方售后业务方面,公司共开设华为、苹果、荣耀售后门店近100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公司自建品牌“易修哥”以手机维修为中心,向C端消费者提供手机维修、配件销售、新机销售、手机回收、二手机销售等一站式生态服务,通过“直营连锁+品牌加盟”模式,打造服销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门店,截至2023年底,累计开设62家门店。报告期内,公司从品牌标准、供应链、数字化、授权、运营等核心环节精耕细作,努力打造以“易修哥”为代表的高质量的维修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收购的手机品牌“WIKO”的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国内商业模式愈发清晰,新品手机11月初上市后,销量快速增长,周销量排名进入全国整体市场前十位,全年国内发货超额完成了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以“能良电商”为主的电商业务持续提速增长,进一步完善了在淘天、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等多平台布局结构。目前,公司拥有各大电商平台店铺共242家,同比增长70%;合作头部知名品牌超过50个。同时,能良电商坚持以“数字化创新”引领公司业务发展,持续加强公司数字化能力,数字化团队人员数量同比增长逾一倍,占比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20%;年度数字化建设投入持续增长。随着公司整体组织及数字化能力的不断积累及释放,增长空间不断打开,未来公司业务仍将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彩票业务整体业绩实现稳定增长,国内业务及海外业务实现突破。国内业务方面,市场份额保持稳定并拓展,2023年在湖北、河北、四川、河南、广西等二十余省福体彩项目中频频中标,中标金额超过3.2亿元。彩票数字化平台在黑龙江、广西等多个省份实现中标、试用,并实现新市场进一步突破,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2023年公司海外业务呈现高速发展,整体营收及注册用户数量同比增长逾一倍,各项核心数据指标持续大幅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效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天音移动在22年底完成独立牌照申请基础上,完成转售业务牌照切换的全部工作,全力巩固线下实体渠道,并积极进行创新业务尝试与集团客户业务拓展。在隐私通信业务、广电业务合作等方向均打下良好基础。
1.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2.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原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批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于2023年9月30日,由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1、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45%股权。根据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关于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合计不低于7,892万元。深圳市易天移动数码连锁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1.11万元、1,217.55万元、1,567.65万元,合计2,374.0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计算,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为2,483.06万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业绩补偿尚未收到。
2、2020年3月,公司与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酒”)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将持有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长江实业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给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共计33,579.00万元,2020年12月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根据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系列文件,章贡酒业、长江实业应在2021年3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股利合计人民币17,000万元,上海贵酒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利,也未回购剩余5%股权。2023年1月19日,各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出具裁决,并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0193号、[2023]沪贸仲裁字第0210号。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海贵酒已按《和解协议》支付和解款共计241,022.34万元,和解款中上海贵酒承担违约金等,相应增加公司2023年利润4,865.04万元。
3、2023年8月8日和2023年8月2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包含控股股东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截至本报告日,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资产情况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3(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应收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及各省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保证金作为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上述福彩和体彩管理中心均属于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预算支出,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①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应收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及各省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保证金、移动做为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上述福彩和体彩管理中心均属于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预算支出,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②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应收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业务保证金做为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根据国家工信部规定,承接基础转售业务的企业,必须向基础运营商足额缴纳业务保证金,在业务终止后全额退还。三大基础运营商均为具有雄厚资信保证的中央管理企业,保证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③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上海能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向电商平台缴纳的保证金做为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根据电商平台的协议规定,公司正常经营状况下,可要求退还保证金,保证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全月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6,585.41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共计8,836.66万元,增加公司利润总额2,251.2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16,092.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65.6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报告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656,766.5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46,288,365.52元。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比例参照去年,按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左右进行分配。即:以现有总股本1,025,100,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5,627,510.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德”)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北京京天讯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天讯东”)销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9,306.12万元。
因爱施德董事与公司董事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因公司总经理刘彦自2023年4月3日起成为北京京天讯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开展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业务需要,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定价遵循市场规律,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实际与预计存在偏差的原因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629号文办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移动通讯、电子产品及有关配套产品的购销与代理;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信器材、无线设备、数码产品的购销;零售连锁;供应链管理。(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翻译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因爱施德董事与公司董事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因公司总经理刘彦自2023年4月3日起成为北京京天讯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爱施德与京天讯东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定价原则:由协议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双方确认执行。交易价款根据具体交易订单实际数量计算和结算。
4、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数量原则:产品质量原则按现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可以允许产品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非产品质量问题原则上不允许退换货。产品数量经协议双方协商后,由采购方提供购买数量,再由供货方予以确认。
5、违约责任:协议双方需按约定进行购销活动。未按约定进行供货或支付货款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损失。
6、协议纠纷解决方式:协议双方若就协议的履行、解释等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事项: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效期内交易金额累计超过公司管理层预计的全年交易金额,协议双方应就超过部分另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爱施德、京天讯东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购销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产品销售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
公司与爱施德、京天讯东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在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认为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方报价,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7)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庆林、沈芳、刘文俊、王建国、方文森、王勤、姚运海、梁雪萍、成志城、龙晖、阴兆银、史世利、王桂林
(9)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5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人。
(11)中审华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3,6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49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25家,主要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40.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华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81.7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1)中审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2)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从业经历: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或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星徽股份(300464)、方大特钢(600507)、天音控股(000829)、国旅联合(600358)等。
从业经历:从201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曾负责或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参与的项目主要有方大特钢(600507)、天音控股(000829)、星徽股份(300464)等。
李威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天津港(600717)、中储股份(600787)、方大特钢(600507)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是以中审华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中审华事务所协商确定。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2.82%。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3,31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3.4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625,659.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41.59%。
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等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和下属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银行保函业务(含分离式保函)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额315.2亿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担保额度可在各下属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间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总额不超过315.2亿元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黄绍文先生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对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期内发生的、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为自此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的购销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电子烟具、金属烟具(不含烟草制品)、烟油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手机配件、通信、数码、电子相关产品的购销;信息咨询;通讯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产品上门安装维修服务;五金产品的零售;国内货运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维修;仓储服务。
经营范围:通信产品的购销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贸易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的购销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与零售;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与零售;家用视听设备批发与零售;互联网产品和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库分析;数据库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移动电信服务,其他电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信业务经营;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深华科技园厂房2栋3层西座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半岛、专卖商品);日用品、化妆品、洗涤用品、个人护理用品、剃须产品、纸制品、小家电及其零配件、电池及充电器、文具产品、厨卫用品及日用杂货、家用电器、娱乐健身器材、助力自行车、电动平衡车、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雾化设备(不含限制项目)的批发、零售、网上零售;从事再生资源的收购、储存、分拣、打包、销售;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及配件、智能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产品的购销、技术服务及售后维修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软件开发;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及机动车配件、机动车的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运代理、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用品、玩具、游戏游艺设备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运营商授权电信业务;劳务派遣及培训。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的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驾驶服务。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车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天音通信100%股权,天音通信持有掌信彩通信100%股权,掌信彩通持有穗彩科技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信息科技、通信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通信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的销售;通讯设备维修;废旧物资回收(除废旧资源加工、再生利用);数码产品、计算机硬件、体育用品、户外用品、食用农产品、箱包、眼镜、母婴用品、厨房用品、家用电器、小家电、五金交电、汽车用品、工艺品(除象牙及其制品)、工艺饰品、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食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